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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联合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3  /  作者:  /  阅读:1273

    学院: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发挥科协组织优势,组织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开展重大问题和科协组织创新开展问题召开创新战略研究,提出前瞻性、建设性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给予智力支撑,全方位推进福建高质量开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福建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联合项目(以下简称“联合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资助额度

    联合项目计划立项40项,每项资助5万元。联合项目经费由省科协负责资助,项目经费从2023年福建省创新驱动助力工程资金中列支。

    二、支持领域和方向

    项目题目围绕以下重点方向自行拟定。

     (一)聚焦福建高质量开展。围绕“六个福建”建设,全面做强做优支柱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有助于我省重点和支柱产业开展方向与路径,数字福建建设及网络安全,乡村振兴,公共卫生与健康等。

     (二)聚焦科技经济融合开展。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有助于产学研深度融合,探索学术与产业并重开展、融合开展、循环开展的路径与方向,包括提升科技自立自强能力,服务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等。

     (三)聚焦创新人才和创新生态。立足省情,研究创新开展规律、科技管理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包括靶向引进培育“卡脖子”领域核心技术人才和产业开展急需人才,建设开放创新生态,持续参与全球科技治理等。

     (四)聚焦科技社团改革开展。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有助于科技社团改革开展,包括科技社团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中的作用、服务创新驱动开展、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科技创新文化、弘扬科学家精神、公民科学素质提升等。

    三、申报条件

    (一)以二级学院为申报单位,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推荐单位统一为福建省科协。

    (二)申报单位须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投入保障。不得有到期未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省科协创新智库课题研究项目。

    (三)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省科协相关财务规定和《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其补充通知的要求,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1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有在研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省科协创新智库课题研究项目。

    (五)申报单位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资金分配等。

    (六)申报单位应根据支持领域确定的研究方向自行拟定研究题目,技术研发及技术应用研究型课题不得申报。

    (七)为避免一题多报和重复立项,研究内容已经取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级社科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创新战略研究联合项目。

    (八)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给予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虚假信息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申报推荐

       (一)申报

    联合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创新战略研究项目”及对应申报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推荐单位统一选择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项目负责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各学院2023724前将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qztckyc@ampcy.com,科技处根据申请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推荐10项给福建省科协

    拟推荐项目在线打印申请书一式4份,提交科技处,须附1份加盖公章的纸质汇总表。汇总表中须注明各项目是否接受立项落选后转为福建省科协“2023年科技创新智库课题研究项目”(未注明的视为不同意接受)。申请材料提交时间为202382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推荐

    省科协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推荐60个项目参加立项评审,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

    五、项目管理与结题要求

    (一)项目经费管理

    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任务书要求按时完成项目研究。其中,任务书考核内容与指标不得低于申请书,否则视同放弃立项。项目由省科协和省科技厅共同组织验收。

    如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研究过程中,发生学术不端、严重违约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通告主管单位、追缴项目经费、撤销项目等措施,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课题申请。出现违纪违法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项目经费参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科规〔2022〕8号)执行。

    (二)结题要求

    1.结题材料要求。(1)研究报告:思路清晰,材料翔实,数据可靠,观点明确,内容新颖且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和社会意义,2万字以上。(2)对策建议以“基本现状、主要问题、对策建议”为参考框架,重点阐述对策建议部分,且须条理清楚,现状调查典型性强、准确性高,主要问题分析深入且合理,对策建议针对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强,3千字左右。(3)研究报告摘要:条理清楚,亮点突出,500字以内。(4)项目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CN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出版专著(5万字以上)、或入选省委政策研究室《政研专报》《调研文稿》或省委改革办《福建改革财经情况》,研究成果须只标注“福建省科技创新战略研究联合项目资助[项目编号]”。

    2.结题时限要求。项目立项后应在规定时限内签订任务书,项目研究开始时间为项目任务书签订之日。项目研究时间不超过1年半。项目延期等事宜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省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申报代码
          2023年省创新战略研究计划联合项目申报代码表

    业务处室

    计划类别

    项目类型

    优先主题

    代码

    规划与

    政策处

    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研

    合作计划

    创新战略研究计划项目

    创新战略研究

    计划联合项目

     2023R0104

     

    七、联系方式

    1.福建省科技厅开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陈哲、庄灵习,电话:0591-87882060、87881077。

    2.福建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联系人:陈纾难、张曼,电话:0591-86270697、86270622,

    3.科技处联系电话:0595-22909330。

    附件:通知及汇总表.zip

                                   科技处

                               202373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  电话:0595-22783038 22772302   邮箱:3038@ampc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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